為規范上海市國資委系統內監管企業(以下簡稱“監管企業”)開展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以下簡稱“私募基金”)受托管理業務,防范投資風險,提升國有資本運營效率,上海市國資委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制定了針對性的業務操作規范。本文將以圖解形式,梳理其核心要點與操作流程。
一、 總體原則與適用范圍
二、 受托管理資質與內部建設要求
監管企業開展受托管理業務,需具備相應基礎:`mermaid
graph TD
A[擬開展受托管理業務] --> B{資質與能力評估};
B --> C[公司治理完善];
B --> D[團隊專業勝任];
B --> E[風險內控健全];
B --> F[符合國資監管規定];
C & D & E & F --> G[獲得相應授權/核準];
G --> H[正式開展業務]。`
三、 業務操作核心流程圖解
完整的受托管理業務可概括為以下閉環流程:`mermaid
graph LR
subgraph “全生命周期管理”
A1[基金募集與備案] --> A2[項目開發與立項];
A2 --> A3[盡職調查與決策];
A3 --> A4[投資執行與投后管理];
A4 --> A5[投資退出與清算];
A5 --> A6[持續評估與報告]。
end
B1[風險管控] -->|貫穿始終| A1;
B1 -->|貫穿始終| A2;
B1 -->|貫穿始終| A3;
B1 -->|貫穿始終| A4;
B1 -->|貫穿始終| A5;
B1 -->|貫穿始終| A6。`
關鍵環節解讀:
1. 基金募集與備案:
* 依法合規設計基金方案,明確投資方向(需符合國資布局與戰略導向)。
四、 風險管控與監督管理
五、
《操作規范》為上海市監管企業開展私募股權基金受托管理業務提供了清晰的行動指南。其核心在于將市場化運作與國資監管要求深度融合,通過規范流程、強化風控、明確責權,引導國有資本在股權投資領域實現規范運作、專業管理、穩健回報,最終服務于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區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大局。企業需結合自身實際,將規范要求內化為具體管理制度與操作細則,方能行穩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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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2-23 02: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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